供应商失联,别急着把这笔货款当“没成本”
个体户从批发市场拿货,付了钱、收了货,供应商却失联,发票也没拿到,这种情况并不少见。关键不是补一张“来路不明”的票,而是把真实交易证据链尽量补齐。
付款凭证很重要,但付款截图不能自动等同于税前扣除凭证。税务核查通常会看:货从哪里来、钱付给谁、货是否入库、后续卖到哪里。证据能相互对应,解释空间就小很多。
把“四流”资料整理成一套档案
- 资金流:银行转账记录、微信或支付宝账单、付款备注、收款方实名信息。现金付款要补写收款收据,并留存现场聊天记录。
- 业务流:订货聊天记录、报价单、采购清单、摊位号、联系人电话、市场管理方信息。
- 货物流:送货单、物流单、入库单、称重单、商品照片、库存台账。
- 销售流:该批商品的销售单、收款记录、出库记录。采购数量、库存变化和销售数量要能对得上。
例如,某服装个体户在2026年采购女装,转账48,600元,供应商失联。经营者补齐了转账账单、聊天报价、物流签收、入库单及后续62,000元销售记录。税务核查时,人员能够说明交易时间、商品数量和毛利情况,资料之间能闭环,风险明显低于只有一张转账截图的情况。
查账、核定两种情形,处理重点不同
查账征收的个体户,应将这笔采购如实记入账簿,并单独建立“无票采购待补证”台账,写明供应商失联经过、已联系措施和现有证据。税务机关对成本真实性有疑问时,应及时提交资料说明;证据不足的部分,可能面临不能扣除或被核定调整的风险。
核定征收也别以为不用留资料。2026年征管更看重收入、流水、库存和开票数据是否匹配。年销售额、私户收款、平台流水与申报数据差异过大,都可能触发核查。
小规模纳税人还要分清一点:采购方拿不到合规进项凭证,通常无法据此处理可抵扣进项;月销售额10万元、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内的小规模纳税人,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起征点政策,但这不等于采购资料可以不留。
现在就做的三件事
把证据按每一笔采购归档,不要等检查通知来了才翻手机;继续联系供应商并留痕,包括电话记录、短信、市场投诉记录;不要购买发票“补账”,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发票风险远高于无票采购本身。
金额较大、持续无票采购,或已经收到税务核查通知的,尽快带着采购台账、付款记录和库存资料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财税人员,按真实情况说明、修正和留存证据。